{{ $t('FEZ002') }}輔導室|
說明: 一、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1月19日新北教特字第11501113361號函辦理。 二、 若校內身心障礙學生欲報名旨揭安置作業,為利報名順利,請貴校指派教師於網路報名前,依據開放測試機期程,先行上網熟悉新北市適性輔導安置報名系統操作介面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2026-01-21
{{ $t('FEZ014') }}2026-02-20|
{{ $t('FEZ004') }}2026-01-21|
{{ $t('FEZ005') }}343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