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輔導室|
一、 依據本市11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執行計畫暨 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方案辦理。 二、 本案涉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「115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面向計畫及預算考核項目」,本年度考核項目「校長及教職員參與校園學生自我傷害辨識與防治處遇知能研習」,明定教職員參與前開研習時數須至少1小時,且校內教職員參訓率須達90%以上。 三、 本次研習依參訓對象辦理3場次,實施計畫詳如附件一,後 續將另案提供旨揭3場次研習課程錄製影片,供學校自辦教職員研習時參考運用,研習課程資訊如下: (一) 第一場次: 1、 主題:校長在學生自殺自傷防治的角色及任務。 2、 時間:115年7月2日(星期四)上午9時至12時。 3、 講師:蕭毓文教師。 4、 參訓對象:校長。 5、 Google Meeting課程代碼:gj-webo-ytx (二) 第二場次: 1、 主題:一般教師在學生自殺自傷防治的角色及任務。 2、 時間:115年7月2日(星期四)上午9時至12時。 3、 講師:林素妃老師。 4、 參訓對象:一般教師。 5、 Google Meeting課程代碼:zp-eosh-wui (三) 第三場次: 1、 主題:學輔人員在學生自殺自傷防治的角色及任務。 2、 時間:115年7月3日(星期五)上午9時至12時。 3、 講師:蕭毓文老師。 4、 參訓對象:學務主任、輔導主任、學務處暨輔導室行政 人員及專輔教師。 5、 Google Meeting課程代碼:iq-achk-fix 四、 本次研習採線上方式辦理,請各校參與人員,於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2日(星期四)前至「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」報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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