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輔導室|
說明: 一、 依據本府115年7月7日府社障字第1150187054號函辦理。 二、 因應近年合理調整相關國內法規及指引陸續發布,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配合修正2023年發布之「身心障礙者合理調整參考指引」,並新增國內外相關案例,供各機關參酌及發展權責相關指引,並督導所屬機關(單位)落實,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。 三、 旨揭指引已公布於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會網站(網址:https://gov.tw/hqq),請貴單位自行下載參考運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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