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輔導室|
說明:
一、 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10月13日新北教特字第1152026122號函辦理。
二、 欲參加旨揭活動者請逕至以下網頁(網址)下載欲參訪學校實施計畫及相關報名表件,並於各校規定期限前,依各校所訂之方式向承辦學校報名,如有疑問,請逕洽各學校聯絡人。
三、 參訪活動束後一週內請協助填寫參訪活動回饋表,回饋表連結如下(網址)。
四、 貴校陪同學生及其家長出席參訪活動之教師,請貴校依教師請假規則核予公(差)假登記;若遇假日,請核予活動結束2年內覈實補休,惟課務自理。
五、 檢附「新北市115學年度國中身心障礙學生參訪高中職活動時間一覽表」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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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6-10-20
{{ $t('FEZ014') }}2026-11-19|
{{ $t('FEZ004') }}2026-10-2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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