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人事室|
一、資格條件:
(一)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。
(二)限身心障礙者。
二、工作項目:
1.總務處行政業務。
2.協辦出納及事務業務。
3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三、工作地址:
桃園市八德區永豐路609號(桃園市立永豐高級中等學校)
四、聯絡方式:
(一) 一律採紙本報名,請檢具下列證件(以A4紙張依序排列,於113年11月4日下午4時前寄(送)達本校人事室,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之職務約僱職務代理人),逾期不予受理。
1.簡歷表。
2.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。
3.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
4.身心障礙證明文件。
(二)僱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。(本職缺如代理原因消失,即無條件解僱,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留用或救助。)
(三)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,由本校擇優另行通知面試,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通知參加甄選者或甄選未錄取者,恕不另行通知。
(四)正取1名,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,參加甄選人員如不符本校需求,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。
(五)待遇五等280薪點,折合金額37,800元/月。
聯絡電話03-3692679轉710王主任,711洪小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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