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教務處|
主旨:有關116學年度起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及技優甄審入學管道志願數調整為6個志願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本案業經教育部115年7月22日臺教技(一)字第1150074062號函同意備查。
二、旨案為提升學生選擇性,並能及早就定位,自116學年度起,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及技優甄審入學管道之志願數,由
現行5個志願調整為6個志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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